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将于今年九月和十月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以督促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在此间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部署检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参加了会议。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担任组长的检查组将赴重庆、湖北和江苏三地,重点检查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峡库区环境治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和东线取水处水质、《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有关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和临时抽查等方式检查法律实施的情况,并将于今年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
据介绍,自《水污染防治法》于一九八四年制定和一九九六年修订以来,中国先后制定或修订了十七项水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政策。
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在今天的会议上说,中国现阶段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产生的水污染物总负荷已超过了水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水污染。
去年全国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达四百一十五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百分之九十四点七,排放达标率为百分之八十二,城市污水处理率为百分之三十四。
解振华说,目前工业污染源达标水平和城市污水处理率还处于低水平,来自农田农药、化肥以及畜禽养殖的污染也导致江河湖泊的水质恶化。
据“十五”(二00一至二00五年)水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到二00五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将比二000年减少百分之十。(袁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