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商人愿意做赔本的买卖?而庄某就以低于进价几百元的价格销售了8万部手机。不过,这看似赔本的买卖,实际是他骗取货款的方式。8月2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庄某批准逮捕。
50岁的庄某是广东人。1996年,他开了家公司,从太力公司那里进货,销售爱立信手机。不过,他的销售方式却很“特别”。庄某购得手机后,以每部低于进价100至500元的价格销出,生意自然兴隆。两年间,庄通过此种方式卖出4万部手机。
卖出手机后,庄某并不急于还货款,他只偿还其中的一少部分,剩余的则供自己挥霍。到1998年底,庄某欠下的货款高达1500万元。对方停止供货后,庄某为了还钱,同时又保证自己手里总有钱花,又与北京一家公司签下合同,由这家公司从太力公司进货再批发给他。庄某仍以低价卖出,继续骗货款。1998年到案发,庄某又卖出了4万部手机。不过,他只付给这家公司2000部手机的货款,所欠3.8万部手机的2740余万元货款一直未偿还。
今年7月,眼看货款再也无法拖欠了,庄某准备逃到境外,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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