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市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及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主任科员及其以下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433名。其中市经委等44个市级党政机关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208名,市财政局(地税局)等5个单位为所属区县分局及直属单位招录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176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等8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事业单位少数职位可放宽至大学专科毕业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和数量统一刊登在《报考指南》中。《报考指南》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4号)统一发售。发售时间:从8月28日开始,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9月10日—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为集中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河东区六纬路112号增1号,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9月18日为补报名时间,补报名地点在各招录单位。
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外语等级证书,近期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报考事业单位的免试)、外语(取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或国家大学外语四级以上证书的,报考市级机关驻各区县分局和直属单位的,以及报考事业单位的免试)。取得硕士学位(并有毕业证书)以上的考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谈、专业考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10月2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134185、23131436、23326074。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
200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