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在介绍她们来津打工的张洪升以及部分从老家赶来的家长的带领下,在河北区真理道天津针织五厂玉兰针织服装厂车间楼的一间屋子里,记者见到了8个无助的小姑娘。8个人围坐在厂方提供的集体宿舍里,除了一张凉席、一个蚊帐和收拾好准备带回家的包裹外,房间里几乎没有其他生活用品。面对记者,她们谈起自己的遭遇。 小姑娘:领不到工资 今年3月18日,19个外地小姑娘通过张洪升的介绍,来到天津针织五厂玉兰针织服装厂打工,工种是缝纫工。由于认为厂方所给的工资过少,后来只有8人留下来。8人中有5人来自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3人来自河北省海兴县香坊乡东王村。她们中年龄最大的19岁,最小的未满17岁。年龄最小的张成秀告诉记者,她们从来直到现在,除了开始3个月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在工厂食堂吃饭的钱以外,一共才领到了300元的现金,工作中她们经常被莫明其妙地扣除工资。比如,由于赶制出来的服装针眼比较多,就会在事后谁也无法验证时被通知扣除了100元工资。而且,由于开学前这段时间经常赶制校服,令她们几乎没有休息日。8月11日,她们分两次领到了100元现金,再找经理卢某要时被拒绝。实在无法忍受的姑娘们终于萌发了回家的念头,厂方却以“协议”中的500元保证金没有存满、厂方“损失”无人赔付为借口,阻止她们离开。万般无奈之下,双方找来了中间人张洪升。 中间人:我两头为难 34岁的张洪升1997年来到天津,目前在南开区翠湖公寓承揽一些装修活。他是这些姑娘们的亲戚,彼此之间都比较熟悉。今年3月初,在针织五厂工作的张洪升的大姨提出请他从家乡找些亲戚家的女孩子来,这边工厂缺人。据张某讲,当时与他联系的玉兰针织服装厂的3位经理一致表示,厂方效益很好,姑娘们来了每月可以拿到700元至1000元的工资,而且不会拖欠,也没有特别提到所谓“保证金”的事。而现在这些女孩子们每天都给他打传呼,说实在无法生活。姑娘们要求离开更是让他左右为难,因为她们进厂时,与工厂签订了合同。上面写着必须积满500元的抵押金,否则不足部分由张某补足。现在姑娘们要求他和厂方协商,争取尽早拿到工资回家;姑娘们的家长也埋怨他,怪他事情没有办好;而厂方更以“走人可以,押金必须要”来要挟他,他实在是左右为难。而当初他与厂方谈好的每天从每个姑娘身上抽取5角钱、半年一结清的口头协议也打了“水漂”。 服装厂:要维护权益 在3楼的生产车间里,记者见到了经理卢某。记者得知,这家服装厂是卢某承包经营的。卢某向记者出示了姑娘们与厂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姑娘们的领款册。记者了解到,该合同一式一份,被厂方保存。合同上对500元押金的解释是:“……厂方累计暂扣500元工资,为防止中途不辞而别回家,工作满3年后暂扣工资如实发放。”而记者看到,合同的有效期是2年。当记者对照领款册问为什么她们每人5个月来才领到300元现金时,卢某说:姑娘们的宿舍刚丢过钱,导致了大家互相猜疑,影响了工作。为防止再次出现这种情况,他就暂时没有给她们发工资。而昨天刚好又是星期日,会计不上班,她们提出结算工资的要求自然无法满足。但记者看到,领款册上不少姑娘都有结余工资,而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始终在场,劳务合同和领款册就是由他交给记者的。 家长们:要讨个说法 姑娘们的家长情绪很激动,因为孩子在这里工作了5个多月,不仅没有赚到钱,还纷纷给家里打电话,要求家里寄生活费和回家的路费。家长们心疼孩子之余表示:一定要为孩子们讨个说法。(黄卫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