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两级人大代表,桥沟乡党委副书记、二十里铺村长王刚因构成聚众斗殴罪,近日被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2月5日,本报一版以《他代表了谁?》为题披露了王刚聚众斗殴、持械打伤见义勇为者的不法行径。宝塔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1日晚9时许,高虎、宋虎等4人开车到位于延安百米大道二十里铺村建材市场内的百乐门娱乐城观看演出。车进门时碰撞建材市 场大门,王刚等人将“二虎”打跑。“二虎”的同伙杨鹏持军刺在王头上砍了一刀,王夺过军刺将杨打伤。杨被人扶到中美合资威腾石油公司董事马飞的车上。王刚认为是马飞指使杨鹏砍伤自己,让马飞下跪,马飞不从,王刚手持钢凿在马飞头上击打,致马飞头部出血。
经审理,法院对其余参与斗殴的10人也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记者张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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