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天津河北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在这之前,周某与李某也曾为小事打了两场官司,一年内他们俩三上公堂。此案审结后,法官对双方进行劝说,双方当事人表示不再相互较真。
周某与李某原先都住在平房,危房拆迁后二人搬进新居并成了上下楼邻居,李某住二楼。去年初,周某在楼下底商做生意,为招揽生意,在房子的上方紧挨着李某住房的窗下挂了一个灯笼。每到晚上灯笼的灯光射进窗内让李某心里不痛快,于是找到周某让其将灯笼拆下,周某不肯。李某将周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处周某将灯笼摘下。输了官司的周某心中不服,并从此与楼上李某的关系更僵。到了冬天,李某在阳台点取暖炉,烟尘不时地掉往楼下的周某处,周某经常在门前吃饭,一次碰巧有烟灰掉在碗中,正愁找不到碴儿的周某立即找到李某,不允许他在阳台点炉子。李某不答应被周某告上法院,法院判李某败诉,但从此双方关系越闹越差。前不久,李某在楼上养鸟,一次鸟屎掉在楼下周某的身上,周某再次将李某起诉。法院判周某胜诉,审结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劝说教育,希望双方作为邻居应友好相处,不要为琐事动不动就上法院。听完法官的一席话,双方都意识到自己以前做得不对,表示今后不再较真。(张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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