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2月1日起天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将启动新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届时原《保证书》文本不许再发放。新保证书中,重新明确了购房者可以享受的8个免费保修项目。
据了解,新《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如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关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方面,新《保证书》延长了防水工程保修的时限,由原规定的3年延长至5年。
在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者正常使用下可享受8个项目的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2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