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地跨3省、作案73次、抢劫财物22万余元、致9人死亡6人重伤的特大抢劫案日前在山东聊城一审宣判,10名罪犯中有8名被判处死刑,2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涉案人员16人,以湖北竹溪县人为主,均是在平顶山煤矿打工时结识。自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间,他们交叉结伙,在河北省定州、霸州,辽宁省沈阳、 鞍山,山东省高唐、陵县、东阿、聊城市等地,采取棍棒击打、捆绑、堵嘴、蒙被等手段,在夜深人静之时大肆抢掠路边废品收购点、煤厂、果园等住户,共计作案73次,抢劫财物总价值22万余元,抢劫中致9人死亡,6人重伤,21人轻伤。去年6月4日凌晨,该团伙中的3人闯入高唐镇一苗圃内将值班人员打死,抢劫财物一宗。高唐县公安机关经45天奋战,将该犯罪团伙的10名主要成员抓获归案。
此案抢劫次数和致死伤人数之多、跨越地区之广,在山东也是建国以来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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