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24日)闭幕的广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3月21日—29日召开,连同3月20日的预备会议,会期共10天,届时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广州市市长。
会议的建议议程有: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州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广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广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广州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广州市市长、副市长;选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两名广州市的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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