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防治“非典”的资金和物品落实到位,使用规范,按照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对各地用于防治工作的财政专款,以及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外国政府组织的捐赠款物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署8日发出通知说,各级审计机关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地开展对政府统一安排的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捐赠物资跟踪审计监督。审计中要把住重点环节,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具体使用资金和捐赠款物单位。审计中,要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截留、挤占、挪用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捐赠物资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涉嫌贪污犯罪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增加工作的透明度,重大案件,报经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此外,审计署还要求各级审计部门确保审计质量,建立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审计人员对所查项目一定要查深查透,并严格审计决定的跟踪落实。由于审计工作不落实或不扎实,造成专项资金和捐赠物资被挤占挪用等重大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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