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名高自考女学生以女同学为抢劫目标,而后,其同伙对该女生实施抢劫,其中一人自称“和平老九”。日前,四名被告人被南开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任某、杨某、夏某(女)及张某、郭某(均在逃)共同预谋抢劫。当月2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任某纠集了被告人刘某,并伙同被告人杨某,以及张某、郭某窜至南开区白堤路某小学门前。在校门口夏某为任某等人指认了与其在一起共同学习的被害女青年,而后离去。被告人任某、杨某、刘某及张某、郭某则强行将被害人劫持到一辆出租车上。被告人杨某还威胁被害人说:“我是和平老九。”最终,被告人任某、杨某等人在车内抢得被害人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1300元,美金350元及三星手机一部、白金脚链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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