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有效遏制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确保天津安全生产形势和社会稳定,市质监局将于2月16日至2月20日,组织各区县质监局锅炉安全监察机构,对蒸发量为20吨/小时以上的蒸汽锅炉和热功率为7Mw以上的热水锅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由于天津供热锅炉数量日益增多,一些使用单位法制观念淡薄,有的不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报废注销,有的司炉工持证类别与所操作的锅炉不符等,这些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这次专项执法检查,依据去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主要检查锅炉是否有使用证、是否进行定期检验、是否有定检证、持证司炉工类别与所操作锅炉是否相符、司炉工每班上岗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锅炉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是否做到一机一档等内容。
为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市质监局强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下发《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罚。(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质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