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我国年内有望出台直销业相关法律
商务部官员9日在北京透露,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国贸促会举行的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说,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中国市场发育不完善和消费心理不成熟,直销方式的缺陷被利用,产生了大量欺诈现象。他说,自从1998年中国全面禁止传销以来,经国家批准转型的10家在华外资直销企业大部分已经转型,业绩开始恢复并有所提高。
他说,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承诺,规范、促进直销业的发展,中国将在继续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形式变相传销的同时,加快直销立法进程。他说,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法律草案将严格区分直销与金字塔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注重已有政策的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促进合法的内资、外资直销企业共同发展。
中美商务理事会由中国贸促会和美国商会在去年联合成立,旨在探讨中美贸易与投资问题、研究现行政策影响,并向双方政府提出相关建议。此前,理事会中方主席万季飞去年11月就纺织品设限、彩电反倾销等问题致信美方主席,并得到积极回应。
参加这次座谈会的美方代表团由美国商会高级副会长丹尼尔·克里斯特曼率领。纽约人寿、联邦快递、雅芳公司、通用汽车等保险、物流、直销、汽车等行业的美国公司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商务部权威人士细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热点问题
据我国入世承诺,入世后3年内,也就是今年年底前,我国将取消在商业领域的大部分限制。随着上述时间的临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何时出台?直销立法进展如何?……这些越来越成为受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11日商务部的举办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就目前商业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黄海透露,该办法的建议稿已上报国务院。他进一步透露说,该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取消了原《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的“试点”概念。二是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将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数量、股权、地域、经营商品种类等方面的限制。
国家将于年内为直销立法斩杀非法传销
近日,国家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重申,中国有望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与各种形式的传销。这也是我国履行入世承诺的一项重要立法行动。早在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三天,当时的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司长张德霖、贸易司司长黄海就明确表示,将在加入WTO后的三年中,充分考虑世贸组织成员意见,就直销问题立法。今年恰是这第三个年头。
工商局锁定十大严打传销地区
工商部门已将广西、广东、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吉林、辽宁、四川、北京等作为重点区域,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对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的企业,则坚决予以取缔。
立法核心是区分直销与各种形式的传销
国家此次对直销业的相关立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要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
我国打击传销大事记
传销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被传入我国,兴起不久就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非法融资的诈骗活动。为此,国务院于1998年发布通知,禁止在我国从事传销经营活动。
1996年初,广东省工商局首次查处了东莞市某公司的“爽安康”摇摆器非法传销案,此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案值1.24亿元。
1997年初,云南省工商局查处德国“王牌88”网络层递式博彩活动,参加这一活动的人首先要支付50马克(人民币300元),这是我国有关部门查处的首例内外勾结的非法传销案。
1998年国务院十号令下发,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
1998年至今,海南省工商等部门共清查登记传销人员五万多人,打掉传销窝点一千多个,抓获从事传销头目280人。
2001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非法传销案件1219起,端掉非法传销窝点1183个,清理遣送参加人员11万多人。
2001年,朱镕基总理在视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作时强调,要彻底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坑人害人的诈骗实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2001年,国家打击传销办公室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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