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男子在因涉嫌盗窃被取保候审期间又涉嫌抢夺他人财物。日前,该男子被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抢夺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起诉中指控,2003年7月14日,刘某某窜至本市东丽区军粮城机米厂宿舍,趁事主上班无人之机,打破窗户,潜入被害人蒋某、刘某某、陈某某宿舍内,将三人工资存折盗走,并且到银行提取现金1550元,后被查获归案。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又于2003年10月17日16时许,在本市河北区三经路与建国道交口处的公交车站附近,趁被害人张某不备,将其手中的手机抢走,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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