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了解到,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查处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目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设立口述、电话、信函、网上四条“绿色通道”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据介绍,自《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实施以来,为了方便群众举报投诉,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口述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和网上投诉。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21个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每天都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群众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经初步调查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在7日内立案,并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举报投诉人。在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1783件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其中,60%的案件是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目前,四条“绿色通道”已成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线索。(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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