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日前,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为让社区居委会吸引、留住高素质人才,从今年5月份开始,本市将调整现职居委会成员、居委会退养人员生活补贴及居委会办公经费标准。
具体标准是:(1)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目前为每年5000元,平均每月为400余元,除去房租、水、电、电话、暖气等费用支出外,居委会所剩无几。特别是暖气费,每年要占去居委会办公经费的一大部分。为此,本市计划把居委会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不低于7000元,以解决居委会工作的实际困难。(2)针对居委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偏低的现象,本市计划把退养居委会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为每月241元),并将随“低保”标准的调整而调整。(3)社区居委会成员在任职期间补贴标准,将不低于全市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即由目前每月300元调整到480元。今后还将随着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有条件的区,还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
今后,本市调整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补贴和居委会办公费所需经费由各区纳入财政预算,自行解决,对目前财政比较困难的区,市财政将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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