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昨日获悉,今年9月新入学的贫困大学生将获得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新的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全国普通高校全面实施。新规定延长了学生贷款的还款年限;改革了贷款审批和发放办法,贷款银行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同时强化高校和银行的管理职责,还对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前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贷款发放、贴息、还款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据了解,天津市将结合实际情况,在秋季开学前制定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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