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7月份以来,全国范围的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行动全面展开。“治超”之后,公路运输状况如何?7月下旬,记者分乘两辆运送蔬菜的超载货车,从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出发前往浙江省,对公路长途货运情况进行了跟车查访。在三天两夜的行程中,记者惊讶地发现,公路运输中还存在着诸多怪现象。
怪现象之一:“治超”站点形同虚设
记者搭乘的两辆超载货车途径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安徽、浙江等省区,沿途设有不少设施完备、规范的“治超”检查点,但是由于“老天帮忙”,加之司机的“巧妙”算计,其中一辆超载车竟一次也没有被沿途“治超”点检查。
这辆超载货车从兰州市榆中县一出发,天空就开始下起小雨。汽车行至甘肃省定西市境内,雨越下越大,货车在盘山公路上艰难行进。记者为货车的安全捏了一把汗,可司机邢师傅却显得异常高兴。记者正想问明原委,此时汽车恰巧经过定西市安定区312国道上一个由交警值守的临时“治超”点。记者看到,在瓢泼大雨中,执勤交警已将设置的临时路障装入路边停放的警车内。众交警上车后,拉亮警灯,警车很快消失在茫茫大雨中。邢师傅告诉记者:“这个临时治超点平时处罚非常严厉,很多司机都怕从这里经过。今天运气好,遇到下大雨,交警都回去了。”他还兴奋地对记者说:“一下雨就没人上路检查了。我们跑运输的,最爱下雨天。”
在一天一夜的行程中,大雨时断时续。其间途径甘肃、宁夏、陕西各省区近10个“治超”检查站点,没有受到任何的检查,一路畅通无阻。
货车进入安徽境内,天气转晴。虽然连夜行驶,车上的两名司机轮番开车,但是毕竟一夜的颠簸,记者都觉得饥肠辘辘,疲惫不堪。然而,司机没有任何停车吃饭休息的意思。直到上午11点钟,我们才在合肥东郊停下来洗漱、吃饭。休息的间隙,邢师傅告诉记者其中的玄机:前方道路上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治超”检查站,如果恰好赶上工作人员休息的时候经过,就能避开检查,避免罚款。邢师傅十分得意:“这条路我们都跑熟了,他们的作息时间我们能掌握。”在一旁的董师傅也对记者说:“其实每次拉货出门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掐着手指头算时间,赶到检查站休息的时候,要么就是上午11点半到下午2点钟左右,要么就是晚上5点半到7点左右,我们就穿过去。这几个点,我们一路走一路算时间。这个时间掐得好的话就不会被罚款,要是抓住的话那可就惨了。”
约下午一点半左右,记者一行的货车到达安徽省芜湖“治超”检查站。记者注意到,这个检查站设施十分完备:提前一公里就有减速警告牌,路面有减速板,检测站前的道路上安装有隔离桩、引导牌,一台地磅安装在货车经过的隔离桩之间,检测站内卸货区等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然而果然如车上司机所料,如此设施规范的“治超”站内竟空无一人,记者所乘的货车没有受到任何检查就顺利地通过了该检查站。记者粗略估计,近5分钟之内,通过该“治超”检查站的货车至少有20多辆。
下午的行程,司机们继续用同样的办法仔细计算时间。傍晚约6点左右,记者一行的货车同样顺利通过了设施完备但无人值守的从安徽进入浙江省的第一个“治超”点。
怪现象之二:超载罚款也能讨价还价
记者搭乘的另一辆超载货车从兰州市榆中县出发后,在甘肃定西市安定区十八里铺遇到了第一个“治超”检查点,这是一个由交警职守的临时检查点。司机按交警指示将车停靠在路边,又被指示到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处停放的警车那里办理手续。记者跟随司机来到警车旁。一位交警坐在车内摇下车窗,伸手要司机的驾驶执照。司机小心翼翼地问为什么,这位交警极不耐烦地回答:“超载!罚款200元!”而据记者观察,这个“治超”检查点没有设置任何测量汽车载重的设备。
司机拿出运送蔬菜的检疫合格证给交警看,以证明自己运送的是鲜活农产品。没想到,这位交警显得更加的不耐烦:“我不看检疫证明,我不看这些东西。”
无奈,司机拿出记者事先提供的一份全国治超办公室下发的《通知》给交警看。《通知》上明确指出:“各地公安、交通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载行为的,要教育后尽快放行。”但是,这位交警在仔细阅读后,仍拿着《通知》对司机说:“你看,这上面写的是‘绿色通道需要交通部门大力的支持和必要的帮助’。没有说不让对你罚款啊。”
经过司机的反复交涉,这位交警终于让步:“那就罚50元钱吧。”说完,把头扭向车内,再也不理会司机。就这样,原本要罚200元,经过一番交涉,最终以罚款50元了事。
货车途经陕西310国道姜谭“超限”运输检测站时也遇到了同样情况。在超限检查中,路政检查人员通过电子地磅检测出货车超限160公斤。货车当即被要求停在卸货场等待卸货,并处以200元罚款。
记者下车亮明身份准备进行正常采访,检查人员立刻显得十分紧张。该检查站一位姓姜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本来超载应该就地卸货的,鉴于这辆货车超载量不大,就以批评教育为主吧。于是,记者所乘货车的司机很快拿到了刚刚被暂扣的行车手续,原本要被罚款200元的货车,没交一分钱罚款也顺利地通过了“治超”检查站。
怪现象之三:一车三标,多头乱罚款
记者在随车采访中,一些司机向记者反映,同一辆货车在交警、运管、路政等不同部门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居然会出现不同的核定载重量。
山西籍司机贾师傅驾驶的是一辆青岛产“解放GA5112”型载重货车。他给记者出示自己车上的行驶证、营运证和养路费缴费单。记者看到,行驶证上面标的核定载重量是4.5吨,营运证上面的核定吨位是5吨,公路养路费交的征收吨位又是6吨。贾师傅告诉记者:“现在开的车是2002年新买的,从汽车厂出来到上户,同一辆车核定了三个吨位,也不知道这是咋搞的。”
这位有11年驾龄的司机对记者说,最麻烦的是,在道路治超检查中,各个部门只以本部门核定的载重量作为衡量是否超载的依据,其他部门的根本不认可。交警检查时是按4.5吨处罚,路政部门要按6吨处罚,运管部门又是按照5吨进行处罚。贾师傅说:“应该把车辆的各个证件核定载重量统一起来,该是多少就是多少。现在搞成这个样子,司机都搞不清楚到底该拉几吨货了。”
记者在杭州笕桥蔬菜批发市场遇到一位姓谢的司机,他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谢师傅的车从甘肃省榆中县出发到杭州,沿途交警、路政部门都以车辆超载、超限为由进行多次罚款,一路下来,谢师傅总共因“超载超限”被罚款了4次,其中交警罚款3次,路政部门1次,合计550元。谢师傅告诉记者,其中在甘肃秦安县的一次“罚款”最让他气愤。交警拦住他们的车后,本来要以“超载”为由罚款200元。在谢师傅的再三求情下,交警指示谢师傅到路边一个加水点去给车加水。据谢师傅讲,当时他的车根本不需要加水,无奈之下,他还是交了50元“加水费”才得以放行。谢师傅对记者说,平常情况下,加水最多只要10块钱,但是在这里以“加水”的方式罚款,花费比正儿八经的罚款少,算下来还是“加水”划算。不过交警和加水点联合起来用这种方式挣“黑”钱,太没有道理了。
谢师傅还告诉记者,各部门只以自己制定的标准为依据进行处罚,对前面其他部门的处罚根本不予认可,还要重新处罚,以至于走了一路被罚了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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