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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红十字会获悉,根据8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紧急下发《关于发布救助2004年洪涝灾害呼吁的通知》,天津市及区县红十字会今起开展主题为“捐一元善款,为灾民解难”的社会募捐接收工作。
根据总会通知要求,市及区县红十字会募捐站设专人值班,开通募捐热线电话,随时接收社会募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凡个人捐款5000元,单位捐款5万元以上的单位负责人,可授予“天津市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凡个人捐款1万元、单位捐款10万元以上的单位负责人可授予“天津市红十字会博爱奖章”。凡单位捐款10万元以上可授予“天津市红十字会博爱奖杯”。
天津市红十字会募捐站电话:27300620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陕西路16号开户行:工行和平路分理处账号:030201020903495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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