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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出台
北方网消息:每学期开学头几天是中小学生交纳各种费用的日子。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国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收费都实行了“一费制”,还严格规定了学校代办的收费项目。但开学第一周,还是接到学生家长的投诉,反映依旧有中小学校在收费上存在弊端:部分学校虽然也按照规定给每位家长列出了收费明细表,但却利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往制定的一些政策“打擦边球”,另行设立收费项目;或是将一些自愿交纳的代办项目统列给家长,又将自愿交纳的费用加在应交费用的总数里,让家长们不得不交。
在学校就餐带强制性
几位小学生的家长反映:现在学校都有给学生配餐的“业务”,这项收费不在“一费制”范围内,又不属于学校代办项目,但学校老师在统计人数时还是带有强制性,特别是毕业班。记者采访一位老师时得到的答案是:“中午留在学校吃饭节省时间,富余时间老师可以给辅导功课。”家长们表示,学校配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但并非所有家长都愿意孩子在学校吃饭,尤其是每周二下午小学没有课,家长们还是要等到孩子在学校里吃过饭才能接走。据了解,这样的配餐费每个学生每顿饭3.5—5元不等,而且不分年级。
“自愿选择”也成“必交项目”
今年秋季开学前,市教委、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学生课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收费事项的严格规定。学校代办收取的费用包括:统一管理代办事项和选择性代办事项。根据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选择性代办事项,应该坚持学生自愿选择、据实收取的原则。选择性代办事项收费,学校应该列出收费的价格明细卡,书面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才能按照规定的价格据实收取。
可是在家长的投诉中,有些学校在开学初给家长的收费明细表中,虽然划分了“必交项目”和“自愿选择”两类,但在家长应交费用总数里,却包括了“自愿选择”的费用。一位家长给记者提供了某公办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收费明细表,表中“必交项目”里除了包含杂费60元、课本费94元、作业本费10元、卫生保健费12元、校外活动费30元、课程练习册和课程练习纸共20元等按要求收取的费用外,还包括班费10元。“自愿选择”的项目包含课后托管费10元/月、纯净水费30元/5个月、报纸杂志费随订随交。可在该表最后,老师手写的应交总和里注明的竟是276元———是“必交项目”和“自愿选择”的总和!
教育部公布“一费制”举报电话 (010)66096145、66096146
这两个电话您要记好,因为如果您发现身边的中小学有乱收费、违反“一费制”的问题,就可以拨打这两个号码向教育部举报。
为了方便群众和社会对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进行监督,教育部通过教育部网站(w w w .moe.edu.c n)向社会公布了教育部和31个省份的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举报。教育部在有关通知中要求,已印发文件推行“一费制”的省份,要严格按照“一费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对违反“一费制”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领导责任;未印发文件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省份,要积极开展工作,尽快出台文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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