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错记分标准
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交管局向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交通参与者拨打热线电话23304540提出意见建议,也可把意见建议邮寄至交管局天津智能交通网站科学交通组织论坛(和平区保定道21号邮编为300040),也可登录天津智能交通网发表意见。
据介绍,按以往常规,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是否存有因果关系、违法行为占事故作用大小及当事人应承担责任没有可操作标准,这就容易出现同一起交通事故出现不同的责任认定结果。“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作为交管部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将使交通事故处理办案更合法、公正和公开。据悉,这个《标准》经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将很快实施。根据危害程度确定事故责任分值
市交管局法制办负责人说,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中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分和过错比例两个概念。事故责任分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程度确定的分值,最高为10分,最低为2分;而过错比例指一方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责任总分值所占各方事故当事人总分值的百分比。按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定过错比例
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规定,如两方以上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的,为共同过错,按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定过错比例,依过错分值大小确定过错比例责任,分值大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分值小承担次要过错责任;过错比例为100%承担全部过错责任;48%至52%承担同等过错责任;高于52%承担主要过错责任;低于48%承担次要过错责任;0%不承担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肇事逃逸,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不论过错有几项,不再累计相加确定比例,认定肇事逃逸方承担主要责任。无证和酒后等行为被撞认定有新规
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规定,如一方当事人有无证、酒后、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号牌车等多项行为,属于被追尾撞击,不再累计相加确定比例,认定追尾撞击一方负主要责任,被追尾撞击一方负次要责任,其违法行为按规定处罚。如一方当事人有无证、酒后、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号牌车等多项行为,无其它通行行为,被逆道行驶的车辆撞击,认定逆道行驶的一方负主要责任,有无证、酒后、驾驶拼装车、报废车、无号牌车等行为的当事人不再累计相加确定比例,负次要责任,其违法行为按规定处罚。
看看这个过错比例怎么算 认定标准运用案例介绍
小客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由南向北行驶,由于发现情况晚,措施不及时,将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撞倒,造成交通事故。经勘察,该道路无交通信号控制。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的规定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规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驾驶人两项违法行为,按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应分别为6分、4分,计10分。行人横过道路,违反《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没有人行横道应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的规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行人违法行为,按交通事故过错比例认定标准应为6分。经计算过错比例为驾驶人62.5%,行人37.5%。
计算方法
机动车驾驶人责任分6+4=10分行人责任6分总计:16分换算百分比:10÷16=62.5%(驾驶人)6÷16=37.5%(行人)驾驶人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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