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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读者张先生反映,他在天津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附近的物美超市所购的面包,居然吃出了一块用过的创可贴。张先生因最终不满该超市赔偿50元的处理决定,前来本报投诉。
记者看到,那块粘有面包渣的创可贴呈圆圈状,面包外包装写有“物美大卖场”字样。据张先生介绍,20日晚8时30分,他在物美超市未来店花1.8元,买了一袋椒盐玉米面包(两个)。转天早上其上高三的女儿吃面包时,嘴里突然有块东西嚼不动了,同时感到有一股药味,吐出来一看是一块创可贴。
随后,张先生找到物美超市进行交涉。“一位女士接待了我,她在请示完经理后,提出赔偿50元的处理决定,我当场就表示了不满。”张先生说他向物美超市提出1000元的索赔要求,但遭到拒绝。张先生称,其女儿吐出创可贴后就呕吐起来,他去买了药,后来孩子恶心得连晚饭都没有吃。张先生认为,因食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厂家只是简单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加倍赔偿是不够的,消费者因此造成的医药费、往返路费、电话费等也应列入赔偿内容。张先生还认为,消费者的精神损失是难以用金钱来补偿的,企业应该拿出最大的诚意来。
昨日下午,记者同物美超市取得了联系,一位邢女士证实了张先生的说法。她说:“顾客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实在难以满足。”邢女士还称:“如果顾客的投诉是‘真实’的话,我们的解决方案也是公正的,因为按消法的规定是‘一赔一’,而我们多出了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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