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困难户如何进行申请?申请时须备哪些证件?经济租赁房租金是多少?
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市房管局了解到,申请经济租赁房的工作现已全面展开,拆迁部门已陆续对经济租赁房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然后上报区房委办,区房委办在5日内对经济租赁房申请资格进行复查,在确定无误后,向符合条件的经济租赁房申请人开出“天津市承租经济租赁房资格证明”。
持有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本月底将有望现场选房,如果申请人对所选房屋表示满意,天津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即可为其开具《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申请人可以在现场办理缴存租赁保证金等选房后的各种手续。
经济租赁房租金是多少?
记者宋景怡城市快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自本月15日经济租赁房政策公布以来,市民向市房管局、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咨询关于经济租赁房的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屋租金、申请证件、申请条件、配租步骤等方面。为此,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再次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租金细算账
据本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经济租赁房的租金标准参照房屋所在地区当年住宅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平均价格和楼层、朝向等因素,由市房管局租赁管理部门认定。考虑到承租经济租赁房低收入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承租人实际负担市场租金标准的50%,另50%由市政府给予补贴。
以租赁瑞景居住区住房为例,住宅租赁市场指导租金平均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按照个人负担租金额50%、政府补贴50%测算,租赁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一居室单元,月租金额应为500元,其中个人负担250元,政府补贴250元;租赁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二居室单元,月租金额应为700元,其中个人负担350元,政府补贴350元。
证件不可少
申请经济租赁房须提供四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是:第—类,身份证件———申请人身份证;第二类,户口证件———家庭户口簿;第三类,房屋情况证件———房屋已拆迁的,须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申请人他处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第四类,家庭收入情况证件———家庭收入证明(持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的家庭,提供其中一种证件即可)。
咨询电话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23394500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3304796
和平区房委办23329370
河东区房委办84122032
河西区房委办28138773
南开区房委办27022099
河北区房委办26293509
红桥区房委办27328452
东丽区房委办84375958
北辰区房委办26826841
西青区房委办27916803
津南区房委办28395643
申请配租条件缺一不可
申请人认定申请人的户籍以户籍簿记载为准;申请人家庭人口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人口计算。
家庭年收入认定凡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或领取特困救助的家庭不需要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其他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一般按照上一年实际发生数核定。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按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直接计算其收入;对明显高于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家庭,按实际核定其收入)。
拆迁补偿安置费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指被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安置补贴金额)、按房屋面积确定的搬迁奖励费、对违章建筑的安置补助费和各种困难补助费总和。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拆迁住房建筑面积以《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申请人他处有住房的,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合并计算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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