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在瑞景经济租赁房现场开始办理群众选房。经区住房拆迁单位受理申请、区房委办审核,符合经济租赁房条件的家庭持区房委办开具的《天津市承租经济租赁房资格证明》已陆续到现场开始选房。截至目前,已有55户家庭选定了自己满意的经济租赁房,在办理完相应的手续后,预计这55户家庭将在本周内拿到新房钥匙,搬入新居。
据了解,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在第一天推出了16号、23号两幢,共144套租赁房,在选房现场将楼层、面积、租金、物业费等进行公示,由申请租房家庭根据到场先后顺序和自己家庭的需要进行选择。目前已有55户家庭选定了自己满意的经济租赁房。
按照规定,经济租赁房的申请人在选定住房的5日内,持《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标准到指定银行缴存租赁保证金,银行收款后为申请人开具缴款凭证,并在《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第一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按照约定日期,申请人持缴款凭证和加盖“现金收讫”章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通知单》第一联到运营机构办理签订《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确认《承租人公约》和《物业管理协议》等其他相关手续,缴纳首月租金和物业费,并领取运营机构开具的《天津市经济租赁房入住通知单》。最后,申请人持《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赁合同》和《天津市经济租赁房入住通知单》,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
据了解,经济租赁房实行物业管理和集中供热的,其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由房屋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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