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从天津市民政局优抚处获悉,本市从1月开始对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干部、伤残民兵民工进行伤残套改换证,整个换证工作于今年5月结束。7月1日前,新老证件并行使用;7月1日后,旧伤残证件作废。
据介绍,伤残人员证是伤残人员身份的证明,持有伤残人员证的伤残人员可依法享受有关优待政策。目前伤残人员证分为《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和《伤残民兵民工证》四种。所谓套改,就是将原先的等级标准整个套用到新的等级标准。原先本市伤残共分为四等六级,包括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现套改为一至十级。
新式证件封皮采用护照皮,其中《残疾军人证》的封皮为红色,其他3种为蓝色,封面烫金印有“国徽”。证件采用专用水印纸、紫外光激发荧光标识、缩微线、彩虹印刷等多种防伪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