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党金生):为巩固天津创建环境保护城市的成果,把天津建成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天津环保系统根据污染物排放的季节性规律,执法人员实行全天候巡查,加强了对“冒黑烟”现象的监督检查。
目前,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存在“冒黑烟”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是:西青区东方洗浴中心、西青区峰达挖掘机配件公司、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式请区检测站、天津海东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天津市农行津市支行八里台营业所、津南区海河物流配载中心、津南区八里台镇政府、八里台浴池、天津市志辰玛钢制品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尔夫有限公司、明乐饭庄以及天津市捷达进口汽车维修中心。
为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市环保局提醒有燃烧设备的排污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司护工的操作培训,保障脱硫除尘设施的正常使用,要切实保证达标排放。执法人员将持续开展全天候监督巡查工作,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相关法规
《天津市2005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实事的决定》第十四件:严厉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坚决关停严重污染企业。全面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深入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专项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