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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上海卷”考生录取办法和计分
1、上海卷“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2005年继续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2、本科以“3+综合+1”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63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相关课程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1”总分排序,由市考试院向学校投档。学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以“3+综合”的总分划线,总分满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综合满分为30分。录取时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和“3+综合”总分排序,由市考试院向学校投档。
政策链接
-本市今年普通高校计划招生数约13.5万人左右,其中市属高校107000人,招生数比去年增长8%;部属高校与去年持平,约为27000~29000人。据初步估计,上海市今年高考的报考人数约为13万人,比去年多1万人左右。
-今年招生入学考试的试卷仍然采用上海卷和全国卷两种。全国卷的设置与录取办法和去年相同,有5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全国卷”的考试。但从明年开始,上海的考生参加高考将不再使用“全国卷”,而一律参加“上海卷”的考试。
-上海卷的考试科目设置与2004年相同,本科为“3+1+综合”,专科与高职为“3+综合”。“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的20%,即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
-三校生的报考办法和科目设置也维持原状,考试科目依然为“3+2”,三校生可以从5月的高职、专科考试和6月的国家统一高考,两者中择一参加。高校的录取工作采取和以往相同的办法,分批择优录取。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任何学校均不得拒绝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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