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攻坚战20日打响。全市性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统一执法活动同时全面展开。这是经市政府同意、市城市管理统一执法领导小组昨日作出的决定。
今年是本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年。为了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对本市创模工作的技术核查,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市执法部门从5月20日至7月20日,利用60天左右时间,依法规范施工和运输作业行为,落实各种预防扬尘措施。
主要任务是,对建筑工程(包括桥梁和地铁建设工程)、道路建设工程(包括道路拓宽和管线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防扬尘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依法进行检查;对房屋拆迁作业现场不落实防扬尘污染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罚;对运输沙石、灰土、工程土、渣土等散体物料作业中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和行政许可事项要求造成洒漏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罚。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5月26日至6月30日,为全面检查阶段。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为强制整改阶段。第四阶段,7月11日至7月20日,为全面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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