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假冒“刑侦处处长”,谎称能替别人买低价房诈骗钱财。昨日河东区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将其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许某,男,河南省人,曾3次因诈骗被判刑,后在津从事汽车修理工作。
一个偶然的机会,其结识了出租车司机李某,对其谎称自己是“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可以超低价购买商品房,随后,他伪造了河西区某小区一套商品房的产权证和钥匙,交给李某,从而骗得现金12万余元。此后,许又以能办房屋抵押贷款和办理内部加油卡为名骗得李某两个弟弟两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