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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专柜所在商场未经允许便在报上刊登了其商品打折的广告,侵犯了厂家的合法权益,天津温柔妈妈孕婴用品有限公司将天津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解除原被告的联销合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保证金3000元,并赔偿原告装修损失3万元。据称,这是本市首例因为“打折”引起的诉讼。目前,南开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原告律师庞标介绍,原告与被告于去年7月1日签订了《联销协议》,由被告提供场地,原告经营销售自己的品牌商品“温柔妈妈”童装。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约定在被告指定的经销地点进行了装修。
庞律师称,今年4月8日早上开门不久,就有顾客到新世界公司四楼的“温柔妈妈”童装专柜购买童装,可在结账时,众顾客却要求售货员按照打折后的价格结账。售货员一头雾水:“谁说我们打折了?我们没有接到公司的打折通知啊!”直到一位顾客拿出一份4月7日的报纸,售货员才看到,该报的第2版刊登了新世界公司的大幅广告,其中写着“四楼特卖场:温柔妈妈1-3折”。售货员立刻给公司打电话,公司方面听后十分震惊,说并没有打折的销售计划,也未授权新世界公司作此宣传。无奈,售货员只得一遍遍地向顾客说明情况并道歉。原告诉称,很多新老客户按报纸信息到原告的柜台却没能购买到打折商品,产生了原告不讲信誉、刊登打折消息后又不打折的想法,还有按原价购买产品的老顾客看到广告后要求原告给予赔偿。“温柔妈妈”一下子成了“骗子妈妈”。
原告:谁打了我的折?
原告方称,他们和新世界公司进行交涉,问其为何不经同意就擅自刊登了这样的广告,对方却不作解释。“温柔妈妈”认为新世界公司的这种做法侵害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和商品的品牌利益,给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公司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遂几次发律师函要求对方作出解释,并赔礼道歉、解除合约、赔偿损失等。在没有结果后,温柔妈妈公司将对方告上法庭。
新世界公司:原告临时退出,广告无法撤回
新世界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采访时称,这是新世界公司在特卖场开展的一项促销展卖活动,此前,他们征求了厂家的意见,“温柔妈妈”也口头同意了,但在活动的前一天,他们又临时打电话说不参加了。因为报纸广告需要提前三天运作,当时已经上版,无法撤回,所以才会发生此事。该负责人称,广告费用是新世界公司自行担负的,再说店家不可能未经允许就为厂家刊登这样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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