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把“双刃剑”
无疑,国有银行实施严格的问责机制是一大进步,对银行高管违规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问责制属于内控体系的范畴,国有银行强化行级管理人员的行政问责制度,督促他们更加勤勉、尽责地担负起领导和督导重任,从而有助于改善银行的公司内部治理环境,增强海外投资者对国内金融机构的信心。”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评价道。
但是,“问责制就好比一把双刃剑,也容易引发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中行这位高层不无忧虑地表示,再者,目前在引咎辞职适用标准方面太过模糊,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量化,容易导致随意性风险,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
对此张民持有相同看法,他认为,凡事物极必反,一些分行行长为了逃避“问责”会想尽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来达到考核标准。
张的担心不无道理。一直以来,不良贷款几乎是考核分行行长的一个“铁”指标,来自银监会的最新调研结果显示,当前,一些国有银行为了完成不良资产比例下降的任务,把不良贷款人为调整到正常贷款,而且问题极为严重。
“加大问责制之后,行长们尤其是分支行行长对降低不良贷款普遍感到压力比较大,要么贷款滞后反应,要么掩盖。”银监会的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造成贷款风险分类偏离的关键原因在于银行高管人员趋利避害的内在动力,由于监管当局和各行上级行对不良贷款有严格的限制,包括拨备和处理银行高管人员等,所以银行高管人员存在把不良贷款调整为正常贷款的强大驱动力。
这位人士告诫,过于严厉的问责会导致“过度监管”现象的出现,从而引发更严重的金融风险。
“‘过度监管’是现代及未来金融业所面临的最大、最难以规避的风险,而金融银行的信用风险排在第二位,金融公司治理风险排在第三位,作为全球监管最严厉的几个国家之一,中国金融界应该建立一种生态制衡机制。”
比较现实的作法是,“改变分行行长‘坐镇一方,掌管一切’权力过大的局面。”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负责人认为,“银行应该形成‘垂直管理为主,横向管理为辅’的现代管理模式,再造一个与国际银行先进管理模式接轨的新银行。”
据他介绍,交行正积极进行管理结构改革,将现有的20多个部门或撤或并,整合成8大总部,各分行也将按照这8大总部的模式调整机构,接受总行8大总部的管理,真正形成专业化管理。
“最近银行业出现了一些丑闻和重大案件,主要是我们的信用文化和管理制度出现问题,好人主义盛行,有章不循,规章制度不能与时俱进。”刘明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国银行业要想规避风险,成为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银行,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引进战略投资人才和专业人才,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企业信用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