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晁振源):记者29日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6月25日以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的10个执法检查组,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截至6月29日,己对市内六区和东丽、津南、西青、北辰区96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60家用人单位由于未能提供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等相关材料,被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询问通知书,26家用人单位因存在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等问题被限期整改,3家用人单位因严重超时加班和未按规定接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等问题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被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整改和将受到处罚用人单位,主要问题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商业、服装加工、餐饮等行业,这些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超时加班加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据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介绍,由于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是有针对性的,并将目标锁定在今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未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用人单位。经初步统计,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达六成之多。
据介绍,一些个体餐饮行业,招用外省市劳动者的比例均在80%以上,由于这些人员维权意识差,他们往往与用人单位采用口头协议,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这些人用人单位,抓住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以包吃包住为由,将劳动者的月工资降至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不支付加班费;一些劳动密集型的服装加工和机械制造中小企业,在招用外省市劳动者后,以实行计件工资和综合计算工时为由,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1个小时以上;一些家政、物业公司和商场中的出租柜台大多雇用下岗职工,因此,订立劳动合同成为这些用人单位的空白,特别是从事家政和物业工作的劳动者月工资一般都在500元以下。
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表示,针对上述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执法检查中,对于用人单位存在的用工不订立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在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