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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少年王某和明明(化名)平时很要好,但仅因明明一次捣乱惹急了王某,王某便将10岁的明明投进了井里,并用水泥块和砖块将其打伤溺死。近日,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4万余元。
王某今年16岁,小学毕业后终日泡在网吧和台球厅里。明明今年10岁,因不喜欢学习经常瞒着父母逃学。去年10月,他俩在杨村的一家台球厅里相识后很快成了好朋友。
去年11月5日下午2时许,王某用自行车驮明明去邻村兜风,途中看到一个IC卡电话亭,便一时兴起用IC卡电话反复拨打免费电话。这时,明明也想给父亲打个电话,于是开始和王某抢电话。
由于争不过他,明明开始胡乱按电话键扰乱王某。王某无法打电话,气愤中想出把明明扔进井里吓唬吓唬他的主意。
到下午4时,王某对明明说要到地里去玩,明明欣然同意。两人来到村外的一个机井旁。王某抱起明明在井边晃悠,明明以为是在哄他玩,还不停大笑。突然,王某手一松,明明不偏不倚掉进了井里。由于机井直径只有50厘米,明明正好被卡在中间,此时他的头离井口不过两三米远。明明吓得大叫,苦苦哀求王某拉他上来,王某也觉得玩笑开得过火,便找来一根玉米秸试图拉明明。但玉米秸太细,明明刚拽住秸秆就断了。明明恳求王某再试一次,但他们又一次失败了。看着脚下深不见底的井水,明明害怕了,大喊要找爸爸。此时,王某也害怕起来,担心自己的行为被明明的父母发现后会受责罚,于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把明明砸到井里。
打定主意后,王某从附近找来一些水泥块和砖块,开始往井中投,井中不时传来明明的惨叫声。王某不敢往井里看,只是不停地投砖块,直到再也听不到明明的叫声。王某看到明明被打沉到井里后,才逃离现场。
当晚,明明的父亲发现儿子失踪到派出所报案。11月8日,明明的爷爷知道明明经常和王某一起玩,找到王某询问。王某自知隐瞒不住,撒谎说把明明以200元的价钱卖给一个老头了。民警随即找到王某,王某在强大的攻势下只得承认了自己把明明扔进井里的事实。
经鉴定,明明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造成颅脑损伤合并溺水死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故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的检察官介绍说,未成年人因寻找刺激或是看别人“不顺眼”,从而导致残忍杀人,出现这种恶性案件最主要的原因是法制教育的缺位,从而导致这些孩子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未成年人作案手段残忍,根本不考虑后果,他们没有预谋,没有目的,为了一时的快乐随意作案,不但给许多家庭带来了严重伤害,也同样使他们的家庭陷入悲伤。
从这个案例来看,一个年仅16岁的少年,只因一时气愤,想吓唬吓唬对方,就将一个年仅10岁的明明投进井里,后来又因为害怕被明明告发受责罚,就残忍地用石块砸进井里。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了王某不懂法,所以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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