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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民委托快递公司给北京的客户一次邮递230枚戒指,没想到戒指送到后,却发现包裹已经被挤压碰撞过,其中竟然有多达132枚戒指变形、损坏。在随后的协调解决中,市民和快递公司之间发生了矛盾:市民要求对方足额照价赔偿,而快递公司则表示按照他们的规定,顶多只赔付300元钱。
31日,市民宣先生向本报反映说,7月20日他委托本市申通快递公司向北京一客户邮寄230枚高分子树脂材料制成的水晶花戒指,没想到转天中午北京的客户打来电话,说戒指虽然收到了,但其中有多达132枚发生了损坏、变形,且北京的快递公司方面已经出具了认可在邮递过程中戒指损坏的证明。宣先生当天便和“申通”方面取得联系,要求对方解决此事,接待人员表示公司将立即开始着手调查。然而数天过去,宣先生却没有接到任何回应,无奈之下,他再次一遍遍拨打“申通”的电话,最终在7月25日找到了负责解决此事的一位女经理。可女经理表示,按照公司的规定,无论多么贵重的物品,如果没有“保价”的话,即使完全丢失,他们也最多只赔付500元,而宣先生邮递的戒指只是部分损坏,因此他们只能赔付200元左右。自己此前不知、也未听业务员提起“保价”一说的宣先生对此难以接受:自己的戒指每枚价值7.2元,132枚损坏后损失达900多元,如今快递公司只赔付四分之一不到,那么其它的损失谁来负担呢?你来我往中,女经理又将赔付的钱数多加了100元。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申通”的这位女经理。对方表示,邮寄途中不可确定的因素有很多,对于“水晶花”这样的易碎品如在沿途发生碰撞的话极可能发生损坏。当然,此种情况是谁都不愿看到的,公司对此也确实负有一定责任。但是,在“申通”和客户之间的“协议”中,确实有如客户没有“保价”、即担心自己邮寄的物品在途中出现损坏,从而在正常的邮寄费用外,多支付邮寄物品价值的3%费用给“申通”的情况下,公司最多只赔付500元的规定。对于宣先生讲述的业务员没有向他提起这一规定,该经理表示,一般的客户都应该知道这一“规则”,业务员似乎没有必要在每接触一个客户后都要重申一遍这个快递行业普遍的规定。她同时表示:“我们只收取了宣先生10元钱的快递费,如今一下子让我们赔偿他900多块钱,显然是太高了。”但是,“具体的赔偿数目现在仍在协商中”。当记者询问快递公司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女经理对此未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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