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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周本报刊登了《小区内丢车物业该赔吗?》的报道以后,引起了读者的强烈反响,业主纷纷参与到这个话题的讨论当中。看来这个看似简单的老问题,还是不断影响着业主们的生活。
就崔先生丢失电动自行车物业是否应该赔偿的问题,业主们展开了讨论。从目前讨论的结果看,大多数业主并不赞成物业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业主们也表示物业公司应该加强保安的保卫工作,尽量把丢失自行车的事情降低到最低限度。
针对此事,负责水木天成物业管理的阳光家园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区内的丢车问题是现在各小区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多数小区都很难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物业公司保安只是负责对小区内公共秩序的维护,而业主的车辆属于其私人财物,物业公司并没有与业主签署相关管理车辆的协议。不过,针对小区内丢车事件的发生,物业公司将对此事加以重视,加强保安的巡查管理,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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