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高博):近日,冯先生驾车和妻子孩子一起回家。在红桥区某超市门前,冯先生的车突然被一辆夏利车追尾。冯先生认为自己买的是“全保”,保险公司肯定会给予理赔。但事后,保险公司却告知冯先生,由于是他的车被追尾,保险公司将不给予相应赔偿。
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解释说,在一般的交通事故赔偿中,保险公司将依据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给予相关的赔偿。而冯先生并没有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追尾事故中,只有肇事方承担责任,被撞一方不承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给予相关赔偿。还需说明的是,即便车辆上的是“全保",也并不意味着出事故后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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