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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高博):日前,周女士欲购新车,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意向书》上注明交纳1000元“定金”。后来周女士选中另一款车型,经销商告知如换车型,“定金”就不能退了。周女士不明白为什么?
“定金”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双倍返还“定金”,消费者违约时不返还“定金”。而由于目前法律对“订金”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也可要求经营者退款。周女士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意向书》上注明为“定金”,周女士另选车型的行文属于违约,所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经销商可以不退还1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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