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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350只发自沈阳的名贵宠物狗因为一次空运结束了它们幼小的生命。
“前天下午6时许,当南航货运工作人员孙先生打开自沈阳飞来深圳的一架麦道飞机的货舱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30多个铁笼里的宠物狗全部横七竖八倒在笼中,除仅有的4只尚存气息外,其余的都已死亡。一阵挣扎哀鸣后,尚存一丝气息的4只宠物狗也蹬腿而去。”“据介绍,这是深圳航空港自建立以来第一次出现如此大规模活体动物死亡事件,目前,有关方面正对此事进行调查。”
在这里笔者不愿赘述这些“名贵宠物狗”的价值,因为笔者不愿看到因为这些狗很值钱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虽然这在该新闻里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问题不在于这些狗很值钱,而在于这一事件中的另外两个重点:航空货运的“人性化”职责和法律鉴定的缺失或者说不便。
动物的生命也是生命,本质上和人的生命并无两样,难道我们能够因为运载的是狗,就可以把它当作普通的货物看待?就算没有当作普通的货物看待,也必然没有足够的“人性化”关怀,否则也不会350只统统毕命。虽然现在这些狗为什么会毕命,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有几个要点不容忽视:1、死亡宠物狗所搭乘的是麦道飞机,“众所周知,它的货舱比较狭小,氧气的供应量相对有限”;2、该航班并非直飞深圳,而是在青岛停留了一个小时,因此整个航程正常情况下达到5个小时左右;3、飞机在青岛停留期间,货舱需要卸货,这给宠物狗的死亡带来相当大的变数。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运输空间里,运输时间达到5小时左右,停留期间还要卸货,作为承运方的航空公司,为什么没有想到给这些狗一些更“人性化”的关怀?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是一些狗嘛,非典的时候被主人杀死的狗还不知道有多少呢!可是,这个问题并不像想像般简单。在“关爱动物”的观念已经成为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考量标准之一的时代,中国人要想提高自己在国际间的形象,怎可忽略这个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展,会产生越来越多的涉及动物的国际事件,比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赛马项目,将会有大量赛马通过航空运输抵达中国,我们会怎样做?也许在奥运会这个问题上,谁都不敢马虎大意,但是在笔者眼里,350只狗的生命,和350匹外国良种赛马的生命,没有任何区别。人性化地、人道地对待动物,对待试验动物,对待食用动物,必须通过立法并大力执行才能实现。
——“虽然我个人认为这些宠物狗可能是因缺氧造成死亡,但在法律上必须有一个权威部门给予鉴定。”——“死亡动物该由哪个部门出具死因鉴定?”截至昨天下午6时,卓先生等人依然一脸茫然,“先后咨询过好多个部门,都不清楚到哪里去做死因鉴定。”
现在的法律对此种情况的鉴定和认定是否存在缺失,笔者不敢妄言,但事主在咨询多个部门后依然无法确定,至少能说明此类法律服务的不便。
笔者不想再多说什么,只希望这350条默默逝去的生命,能换来一些什么东西。(吕忠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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