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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被告人张某利用外出就诊之机,褪掉脚镣从医院厕所的窗户脱逃。案发后,公安部发布通缉令缉拿张某,最终民警在河南省漯河市某县将张某抓获归案。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在北辰区看守所内对张某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脱逃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17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系某公司调度员,负责与车站联络并指定卸物地点以及货物存放等工作。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张某利用熟悉环境的条件,与被告人刘某经多次预谋后,由刘某先后5次雇货车及人员,趁夜间无人之机,潜入库院内盗窃,张某每次都在公司院内接应。二人共同窃得天津钢锉厂存放在此处的碳结钢80吨,赃物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
同年5月5日,被告人张某唯恐事情败露,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在与刘某密谋后,将每次作案时使用的与刘某联系的手机卡交予其岳母使用,并叮嘱岳母:如果有人问起该手机号码使用人时,就说自己一直使用。同年5月6日,张某将存有9.6万元赃款的银行存单交给妻子温某,让其妻以他人名义分别存入两家银行。温某明知张某涉嫌犯罪,却帮助张某转移赃款和故意隐瞒手机卡的真正来源,而且在公安机关取证时,她多次作虚假陈述,故意包庇张某。
2005年9月6日15时许,张某到医院就诊时,利用上厕所之机将厕所门反锁,然后褪掉脚镣,从厕所窗户处脱逃。为抓获张某,公安部在国内发布了通缉令,9月21日,民警在河南省漯河市某县将张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退赃款12万元,刘某退赃款10.5万元,这些钱均已发还天津钢锉厂。
日前,北辰区法院还对7名分别犯有抢夺、寻衅滋事罪,而且在羁押期间不守监规的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这7名被告人的刑期在3到11年之间。此次宣判活动对惩戒脱逃人员、维护监所管理秩序,发挥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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