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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天津市静海县女子李某在民警抓捕其小叔子时,将民警咬伤。近日,本市静海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据了解,2005年6月4日10时许,民警到静海三中附近执行抓捕犯罪嫌疑人霍某的任务时,当场遭到霍某兄嫂及其他家人的无理阻挠。其间,霍某的嫂子李某用牙咬伤民警,并用高跟鞋殴打正在执行任务及赶来增援的民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归案后及庭审中,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视其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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