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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近日市劳动保障局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失业保险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就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做出了新的规定。新的规定是把失业保险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更加明确,目的是设身处地从失业人员面临的生活和就业情况出发,最大限度缩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流转时间,让失业人员尽快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享受到医疗补助、免费就业培训、免费职业介绍、自谋职业人员的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缩短失业人员失业时间,尽快实现再就业,同时,提高失业保险管理服务部门的人性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新的办法实施后受到各方面的关注,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失业保险方面的咨询电话成为该中心的咨询热点之一。为了进一步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经办手续,该中心将于12月27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开通失业保险专家咨询热线,届时将邀请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失业保险工作的负责同志到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围绕两个《通知》的精神,就用人单位怎样进行失业人员享受资格申报、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审核、失业人员申请自谋职业补助的管理规定等问题进行现场电话解答,广大市民和用人单位特别是失业人员如果有疑难问题,可直接拨打12333热线电话聆听专家的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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