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2006年1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戴相龙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会议认为,《纲要(草案)》和《纲要》报告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
会议高度评价了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一致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艰苦奋斗,努力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胜利实现了“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强调,“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按照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全面推进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努力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人均生产总值超过7000美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15%以上,主要能耗指标和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会议要求,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最根本的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建设具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综合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天津。
会议指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意义十分重大。要围绕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学发展,依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完善专项规划,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天津市委的领导下,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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