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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群众强烈要求人大加强监督的呼声中,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数十件议案,迫切要求制定监督法。九届全国人大成立监督法起草小组,抓紧起草工作,2002年8月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12次易稿的监督法草案提交初审。虽然与监督法的最终出台还有距离,但它为以后审议通过监督法奠定了基础,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也是一个交代。
让人民了解和监督人大工作。九届全国人大始终把新闻宣传工作定位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的高度上,常抓不懈。书中记述了1998年9月作者亲自与中央有关同志、主要媒体负责人座谈协商,确定由法制日报承担人大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在人民日报开辟“民主法制”专版周刊。为了壮大人大新闻宣传队伍,经他亲自决定,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人大通讯员座谈会。他还专门对《中国人大》提出办刊要求和改进方向,经过努力,该刊的发行量逐年增加,社会影响越来越大。1999年10月,《中国人大新闻》网站试开通,李鹏同志为网站题名。一年后,他又批示:“希望继续办好中国人大新闻,使其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
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李鹏同志昼夜日理万机,国务繁忙,但仍然关心人大信访工作。他认为,“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是件好事情,通过来信,我们能够听到群众的呼声。”在他的关心下,全国人大信访部门补充制定了来信、来访工作程序。他还要求将人民群众给他本人的来信,每月报告一次。在每年约2万件来信中,对一些突出问题和合理要求,他总是亲自阅批,及时提出办理意见或批转有关部门或领导同志核查处理。作者在书中总结道:“接受人民群众申诉是宪法赋予人大的职责,必须加强这项工作。”
坚持举办法制讲座。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6月至2002年12月,共举办三十次法制讲座,内容涉及宪法、民主法治理论、人大制度、各部门法律等各个方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体学习的重要举措。正如作者在主持第一次法制讲座时说:“虽然大家熟悉各自工作和工作领域的情况,但是应该承认,我们对宪法、法律还不够熟悉,对人大工作也不十分了解,迫切需要加强学习。在人大工作多年的同志,也需要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宪法和法律,不断充实新知识,进一步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人大业务工作能力。”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已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并形成制度。它对于加强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精辟地总结人大工作。通过5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李鹏同志对人大工作做了五点总结:一是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做好人大工作始终要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和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二是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民赋予人大以权力,人大以实现人民权力为己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了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也是人大保持活力的源泉所在。三是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目的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既是一种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四是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与实行集中的关系。注意每部法律案和每项决议案表决前的协商过程,做到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五是正确处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人大工作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摸索新的经验和做法。这五点是对九届全国人大工作的高度概括和全面总结,也是指导我们今后做好人大工作、开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局面的宝贵经验。
(二)
通读全书,不仅使人感到各专题内容重大而厚实,而且字里行间浸透着作者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事业和人大工作的热情和执着,彰显李鹏同志勤勉认真、勇于探索的人格魅力。
带头学习法律思考重大问题。开篇“而今迈步从头越”中写道:“人大工作从哪里入手,我首先选择了重温宪法,学习人大组织法、人大议事规则。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尔后,在机关干部大会上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自身情况,有侧重地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于像我这样才到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学习和法律尤其显得重要。”
在思考党的领导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上,作者循着学习充实、更新提高的路子,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使多年来让人困惑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变得清晰了。
———1998年9月常委会第三次法制讲座后,作者讲道:“必须经过学习理论和实践,对‘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做出全面和正确的回答。”
———1998年10月重庆考察期间讲道:“经过到人大工作后大半年的学习和工作实践,我对人大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熟悉和了解。尤其是关于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人大工作关系问题,在认识上有了新的提高。”“一方面,人大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把党的主张、人民的意志,经过法定程序制定为法律以后,任何组织包括党的组织在内,都必须遵守。党和人大之间就是这样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1999年11月作者在省级人大负责同志座谈会上讲道,“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但人大的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有的人提出党大还是法大、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误解,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作用的误解。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并且明确载入了我国的宪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党本身也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任务之后,作者在2003年1月重庆调研时讲道:“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在于各级党委能不能很好地通过人大等国家机关依法执政、治理国家。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过程中,要善于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
如同上述,作者在书中还就其他重要思想、理论和原则的多次反复阐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由此我们能真切地体会到作者善于思考,认识逐渐提高、思想逐步升华的发展过程。
大行调查研究之风。九届全国人大期间,李鹏同志先后就高等教育法、村委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证券法、婚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法等二三十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亲自带队赴各地开展立法调研。为了了解合同法执法情况,他还亲临法庭旁听审判。本书除了记述作者参加全国人大各种会议的情况外,还从不同视角,展现了作者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口问手记、倾听意见的生动场面。通过一篇篇日记、一段段讲话、一幅幅照片,我们仿佛看到了作者足迹遍布祖国大江南北、厂矿企业、抗洪一线、移民新村,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中国的民主法治奔波的身影。在李鹏同志的带动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活动,使人大工作更贴近人民、贴近实际,更密切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大的威信。
亲自向代表报告工作。九届全国人大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都是由一位副委员长来作。李鹏同志担任委员长后,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还是由他本人向代表来作更好。就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恰有一些代表也提出,希望由委员长亲自作常委会工作报告。经过考虑,李鹏同志亲自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了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此例一开,委员长年年都作报告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也会照此办理。这体现了对全体人大代表的尊重和负责的态度。”
凝聚九届全国人大集体智慧。本书除了记述作者本人的工作活动外,还收入了大量的议案说明、报告、会议记录、审议发言等,涉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大多数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各省级人大负责同志等上百人。这一方面再现了九届全国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情况,另一个方面也反映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特色和优势。
尊重历史激励后人。读完全书,给人留下最深刻、最难忘印象的,还是李鹏同志每天坚持记日记的良好习惯。作者几十年如一日,每日必记、每事必记,锻造了他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惊人的记忆力。回想往事,娓娓道来,如数家珍,这已传为佳话。
本书连同已出版的三峡日记、核电日记、电力日记,展示给世人的不仅仅是每日记事的本身,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作者对党和国家事业无限忠诚、对中国人民前途和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境界。李鹏同志的忘我工作精神将激励着一代代后人为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