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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近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天津市的一些农村接连发生了多起利用合法登记结婚的方式骗婚的新型离婚案件,许多农民落入了婚姻陷阱。
宁河县某村农民李某就曾经历了这样一起不堪回首的婚姻。李某由于家境贫寒,虽然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在当地也找了几个对象,结果都因对方嫌其家穷而告吹,李某也因此成了婚姻“困难户”,眼见年龄越来越大,李某和其父母不免为其婚事发起愁来。后来,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来自湖南的龙某,双方见面后很快便确定了终身大事。2003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而后李某给付彩礼款20000元,可是结婚仅5天,龙某就借机离家出走,从此便杳无音信。前不久,无可奈何的李某只得到法院起诉离婚,结束与其这段短暂的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
据了解,仅2005年宁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10多起此类离婚案件。这类离婚案件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法院只能以缺席的方式审理和送达离婚判决书。虽然男方解除了婚姻,但却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和无法挽回的重大财产损失。由于这些妇女都来自边远省份,结婚时均无任何个人财产,一旦离婚,男方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使其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这些离婚案件实际上就是利用婚姻骗取钱财。与以往“放鹰”式骗婚案件不同的是,这些人把骗婚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利用法律管理漏洞,规避法律,逃避打击。过去的骗婚案件,多是假借结婚的名义,或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结婚,或根本就不办理任何婚姻登记手续,只是双方按民间习俗举行一个结婚仪式,在骗得彩礼后,借机逃之夭夭。这种传统的以诈骗为目的的“放鹰”式骗婚以广为人们所熟知,极易被识破,同时由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其危险系数很高,一旦被抓获就会面临牢狱之灾。因此已不被骗婚者所采用,于是,骗婚者开始转换手法,将过去的“放鹰”式骗婚演变成如今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结婚的新型骗婚案件。
通过合法登记结婚方式骗婚,具有很大的欺骗性。由于一些农民家境较穷,在当地搞对象较为困难,尽管也能通过借钱给得起彩礼,但女方在看到男方的家境后大都往往望而却步,久之,这些农村青年便成了被爱情遗忘角落里的婚姻“困难户”。一些不法之徒便抓住一些农村青年娶不上媳妇的心理,把一些边远地区的妇女介绍给他们,这些人由于并不是真心与对方结婚过日子,所以既不嫌其家境贫寒,彩礼又要得比当地的少,因此很容易骗婚成功。为了打消男方的疑虑,骗得彩礼钱,她们采用的都是真实身份证件(经查在当地户籍确有其人),且主动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骗得彩礼款后,多则与之生活一个月,少则几天,然后便借机逃走,从而便不去不复返。自知上当受骗后的农民,只能选择离婚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不离婚今后无法再婚,否则就会犯下重婚罪。
另一方面,采用这种所谓合法的结婚方式骗婚,还可以逃避法律打击。由于女方的户籍在边远地区,如果不是女方主动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其原始的婚姻状况记录很难因其是否结婚或是离婚而发生变化,更何况其已与被骗婚者办理了离婚手续,自然可以合理合法地再去如法炮制,继续与别人“结婚”。这就是这些骗婚者之所以屡屡得手的真正原因所在。同时,由于双方行为纯系民事法律行为,公安机关很难介入,这给刑事打击增加了很大难度。
因此,这一现象应引起农民群众的高度警觉,千万警惕别落入其设下的合法婚姻的骗婚陷阱,以防上当受骗,造成财产上的不必要损失。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防范这一新型骗婚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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