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因公伤亡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主要集中在基层一线警种。派出所民警牺牲107人,负伤1542人;交通民警牺牲56人,负伤561人;刑事警察牺牲44人,负伤498人;治安警察牺牲43人,负伤584人。上述四个警种是公安机关最基层一线的与犯罪做斗争的主要力量,这四个警种伤亡人数占全部伤亡民警的75.5%,其中牺牲人数占全部牺牲民警的60.4%。
二是中青年民警较多。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8岁,45岁以下因公牺牲和负伤致残的民警分别占全部因公牺牲和致残民警的67.4%和89.4%。2005年12月10日,吉林省永吉县公安局民警郭伯龙在被医院诊断为心急缺血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加班,突感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9岁。2005年11月27日晚,广西邵平县公安局民警谢永寿同志在处置一起持刀闹事案件时,被犯罪嫌疑人捅中数刀,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3岁。2005年8月7日,广东公安消防总队战士许晓宾同志在扑救一起火灾中,先后从火海中救出8名被困群众,在继续搜救2名儿童后,因吸入大量有毒气体晕倒,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0岁。
三是因抓捕犯罪嫌疑人造成的伤亡较大。因抓捕犯罪嫌疑人导致伤亡达1959人,其中牺牲27人,负伤1932人,共占伤亡民警总数的43.1%。2005年5月30日凌晨,云南省屏边县公安局新现派出所民警袁冬同志在查堵被盗摩托车过程中,与持刀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被犯罪嫌疑人用刀捅伤颈部、胸部,经抢救无效牺牲。2005年10月29日,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王五派出所所长李觉荣等同志在对持枪抢劫、贩卖枪支、盗窃犯罪团伙成员何某实施抓捕时,负隅顽抗的何某引爆随身携带的两枚手榴弹,李觉荣同志当场壮烈牺牲。
四积劳成疾情况比较突出。有154名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工作岗位上,占牺牲民警总数的37.2%。其中,派出所民警29人,交警21人,治安警18人,刑警17人,监所管理民警14人,其他警种55人;发病类型主要集中在心脑血管疾病,占74.7%,其中心脏病64例,脑溢血47例,脑血栓4例。
民警因公伤亡主要有四大原因
分析民警因公伤亡的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工作任务繁重。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公理刑事案件464.8万件,查处治安案件629.6万起,发生交通事故45万起;全国110接警总量超过1.2亿次,平均每3.5秒接警一次,公
安机关出动警力6633万次,抓获犯罪嫌疑人86.4万人,救助危难群众312万人。
通过上述部分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公安工作任务的繁重程度。在日常工作之外,公安机关还要根据社会治安的需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安全保卫等。如今年春节部分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各地公安机关加班加点做好保障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北京市公安局除夕至正月十五共出动警力7.5万人次。繁忙的工作使民警不得不连续作战。
据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统计,基层一线民警平均每周加班时间都超过20小时,派出所、刑警队民警每周加班最高可达50小时。即使按每周加班20个小时计算,每年就要多工作130个工作日。超负荷的工作强度和无规律的生活节奏,使广大民警的体力严重透支,绝大多数民警处于亚健康状态。有的民警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2005年,湖南益阳市公安局对2760名民警体检发现,患不同疾病的有1870余人,其中患癌症的30人,其他严重疾病572人。
二是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国的治安状况与十多年前相比,无论是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新增数,还是出入境人员、外来流动人口的总量,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而相比之下公安机关警力的增加速度远远滞后。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万分之三十五,而我国约为万分之十二,远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低于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可以说,我们公安机关以其他国家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的相对警力,在保障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
警力不足导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人均工作量不断增加,民警身心健康严重受损,极易导致疾病突发;办案人手不足,民警疲于应付,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及时办理,同时影响办案质量,执法时特别是抓捕过程中力量单薄,形不成震慑,诱发暴力对抗导致伤亡等。
三是违法犯罪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心理严重失衡,一旦遇到偶然因素的刺激,就铤而走险,采取极端行为实施犯罪、报复社会。遇到抓捕时穷凶极恶,动辄使用枪支弹药、刀具凶器对抗法律,导致民警伤亡较为严重。2005年11月28日,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芮志江回家途中发现一嫌疑车辆,便立即实施跟踪,6名犯罪嫌疑人发现后欲下车逃窜,在拦截过程中,芮志江同志被砍16刀,英勇牺牲。
四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面对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受一些因素的制约而难以很快提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所队,由于经济原因,民警执行警务所必需的防护装备和有效制止犯罪的武器警械严重短缺,如防弹防刺背心、防弹头盔、警棍、手铐等。
因此,我们经常听说一些民警在执行任务时,互相推让防弹防刺背心,其情其景,感人至深。一些基层所队连基本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都没有,一旦发生实战,马上陷入被动局面。有些基层所队虽然配备了车辆,但很多都已非常落后,隐患很多,极易发生事故。另外,客观地说,一些民警自身防护意识和实战技能差,也是造成伤亡的一个原因,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加以改进。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地党委、政府历来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关心爱护民警、减少民警伤亡工作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不断加强经费保障,改善装备条件,解决实际困难,缓解民警压力,有力地激发了民警献身公安工作的积极性。各级公安机关也站在对民警、对民警的集体和对国家高度负责的高度,不断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和减少民警伤亡。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大力提高民警的实战技能。近几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教育训练,实施“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的“三个必训”制度,使广大民警的基本素质得到了普遍提高。特别是2004年以来,公安部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以基层一线为重点,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以提高警务实战技能为重点,组织广大民警进行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克敌制胜的本领。公安部和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还针对一些不必要的伤亡事件,深入剖析失误,总结教训,编发音像教材供基层一线民警学习,使广大民警受到深刻教育。
二是切实维护民警身心健康。大力推动年休假制度的落实,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督促落实定期体检、健康巡诊等制度,保证及时发现疾病及时治疗。督促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医院支持,建立民警因公伤亡紧急救治“绿色通道”。鼓励各地通过募捐、建立基金会等形式,开展对困难民警的帮扶活动。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高度重视民警心理健康,成立民警心理健康网站和服务中心,开通了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开展身心健康远程教学。积极建立民警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研制民警心理危机“减压舱”系统,保证民警在开枪、执行重大任务以及遭遇重大变故后及时接受心理辅导。
三是逐步增加基层一线警力。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积极申请增加编制,并全部用于充实基层一线公安机关,同时大力推动警力下沉,努力减轻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压力。明确要求基层一线所队实有警力必须达到所在县(市)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
为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整合机构,同时充分利用辅助人员代替有关机关岗位民警,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基层一线;要制定在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倾斜基层一线的具体办法,鼓励民警到基层一线工作;要求落实新入警人员在基层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同时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优先从基层选调人员进机关,以此保证民警积极下基层、安心留基层。
四是不断改善装备条件。2004年,中央财政新增公安补助专款12亿元,2005年达到24亿元,今年还将继续增加。2004年以来,财政部、公安部集中采购了1万辆警务用车,全部配发给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并为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层公安机关无偿调拨了大量警用装备,装备条件得到了很大改观。另外,2004年以来还落实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9亿元,许多基层公安所、队自建立以来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办公场所。组织研制适应实战需要的非致命性武器,及时装备基层警队。制定民警防护装备规定,保证出警、出勤民警装备防弹防刺背心及防弹头盔。通过以上工作,有效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困难,提高了警务装备水平,增强了民警执法执勤的安全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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