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商贸企业诚信建设,进一步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引向深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开展十周年之际,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等20条示范街和北京翠微大厦等39家示范店进行表彰。天津食品街(原南市食品街)荣获示范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