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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河北区福嘉园社区一期开始办理产权证,这对于入住近两年的居民来说本是件大好事,但开发商却提出办理产权证还需携带2006年的物业管理费票据,产权证与物业费捆绑,这让社区居民不能理解。
居民:这种做法太不合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嘉园社区看到,一些居民议论纷纷。原来,物业公司贴了一张办理产权证的告示,其中一条写着,需要携带2006年度物业管理费票据,这让居民非常不满。居民王女士说:“我们买了房子就该给产权证,这与物业费没有关系,一次性交齐全年的物业费可以优惠,但是我不想要优惠,本来打算每季度交一次的,为什么要一次性交齐全年的呢?难道这样就不给产权证了吗?简直太不合理了。”
物业:贴出告示只为提醒
为此,记者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取得联系,一位姓齐的负责人表示,他们贴出这样的告示只是为了提醒居民缴纳物业费,并没有强制的意思,如果居民不愿意一次性缴纳全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照样会给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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