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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求职人员
就业确有困难两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中可以就业的人员
记者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今年本市将组建公益性公司50家,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并将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由原来单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扩大到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求职人员、就业确有困难两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中可以就业的人员。结合本市社会老龄化进一步加快的趋势,本市还将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公益岗范围。同时,根据公益性公司安置人员特点,对公益性公司将不再强制征缴生育保险等收费。
据了解,本市目前已经组建以九大类公益性岗位为主的公益性公司,对于吸纳“4050”人员的公益性公司,给予工资补贴、社保补贴、开办费等扶持。截至2005年底,本市共创建了交通协管员、公安协警、劳动保障协管员三支公益性协管员队伍,组建近400家公益性公司。几年来,累计安置“4050”人员4.8万人,使这些就业的特困群体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
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司工资发放管理,确保“4050”人员工资待遇。针对全市公益性岗位遍布较广,涉及人员多的特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拟采取“证卡合一,银行发放”的管理办法。由区县劳动部门负责监督将工资卡(折),发放到“4050”人员手中,每月由政府部门和公益性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将工资直接拨付给“4050”人员。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市劳动部门将工资发放情况输入金保二期网络,每季度末市劳动部门将工资到位情况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市财政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
本着鼓励公益性公司做大做强的原则,本市将对公益性公司经营两年以上,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总数达200人以上的,在原开办费支持的基础上,每新招用一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同时,本市还将对公益性公司实行年检制度,各公司在资质证书到期前持各种资料到各级发证单位年检,各级管理部门对年检不合格公司,将收回《公益性公司认定证书》,并取消其享受优惠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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