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起,天津市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结合全国第15个税收宣传月举行了税务局长“接待日”活动,现场解答纳税人的税收问题。记者在接待现场了解到,每年一季度都是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金的日子,一些单位的财务人员发现了一个“反常”的现象———按照国税总局现行年终奖金的计税方法,每一个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进级阶段都会遇到“奖金越多的人,税后收入可能越少”的奇怪现象。比如奖金是6000元的职工,税后收入为5700元;而年终奖金是6001元的职工,税后收入仅为5425.9元。也就是说,税前奖金仅增加1元,税后收入却减少了274.10元。
据悉,由于个人薪金按照9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在9个税率进级阶段,都会出现一段“奖金多、收入少”的奖金负效应区间。而且奖金越高,1元的税差就越大。像年终奖金为60001元的人,就要比年终奖6万元的多缴2750.2元的税。
为何奖金越多收入越少
年终奖纳税为何会出现这种尴尬?据了解,这主要是由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新公式引起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而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确定。这样就在每个税率进级阶段出现了“1元税差”。事实上,奖金数在6001元到6305元之间的员工,税后收入都比奖金为6000元的员工少。
年终奖金6000 6001 6305
应纳税所得额500 500.08 525.4
适用税率5% 10% 10%
速算扣除数0 25 25
应缴税额300 575.0 605.5
税后收入5700 5425.9 5699.5
奖金越高1元税差越大
据了解,不光6000元至6305元的奖金区间内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每到个人所得税率进级区间,都会出现同样的现象,即奖金多却收入少,而且奖金越高,多1元所多出的税款越惊人。
依此类推,奖金为240001元的人,要比奖金为24万元的人多缴1.1万元的税……一直到120万元,多1元要多纳税5.5万元,而得到130万奖金的人要比120万奖金多纳10万元税,多获得的奖金全缴了税。
年终奖金 应缴税额 税后收入
24000 2375 21625
24001 3475.15 20525.85
60000 8875 51125
60001 11625.2 48375.8
年终奖税额已降低企业可税收筹划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称,年终奖纳税由于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的商数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有时会遇到税差问题。不过现行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式,是国税总局去年出台的一种优惠政策,尽管有时会遇到税差问题,但比起以前那种直接按总额计税的方式,纳税人的税额降低了很多,已经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至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由于采取的是超额累进制,所以一般不会出现税差现象。另外,在年终奖纳税时,单位如果通过调整奖金数额来降低税款,也可以算是企业合理进行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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