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 通讯员冯兆君):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获悉,近期本市相继下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和公布2005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相关文件。这两个文件的下发,引发了市民对养老保险特别是养老金调整的关注。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养老保险,结合近期该中心的咨询热点给您以下几点提示:
最低工资的调整与养老金的调整无关
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工资保障制度,其调整范围只是针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而退休人员已从工作岗位退休,享受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独立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所以养老金的调整不在最低工资调整范围之内。
2005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将影响06年办理退休人员的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是分人分办法来享受的,在基本养老金构成的几部分中,与职工办理退休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相关的内容有两项,一个是基础养老金,另一个是过渡性养老金。对于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来说,他的这两项待遇就应当按照新公布的05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即:基础养老金=1683元×20%=336.6元;过渡性养老金=1683元×平均点工资×截止97年底缴费年限×1%。
间断缴费将会降低您今后的养老待遇
很多咨询者经常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我现在已经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了,是否就可以不再缴费了,就等着退休后享受待遇?其实这是一种不正确的想法。如果您从99年以后间断缴费的话,将影响您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为例,正常连续缴费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如间断缴费(一次)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年度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0%。一般情况来说,社会平均工资是逐年增加的,所以,如果间断缴费的话,将使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降低。
如上所述,只是有关养老保险的一些基本规定,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的相关知识或是您有养老保险方面的疑难问题,欢迎您随时拨打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此外,为了让您更加及时、准确地了解养老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该中心将于4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分至11:30分开通养老保险专家咨询热线,届时将邀请市劳动保障局的负责同志来到12333现场为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电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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